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(结核病)预防控制工作,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传染病(结核病)在学校的传播和流行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按照省卫计委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粤卫函〔2017〕1788号)要求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(2017版)》等文件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分类管理”的原则,在学校统一领导下,分工负责,协调配合,有效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(结核病)的发生和流行,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。
二、组织机构
学校成立揭阳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校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,协调解决传染病(结核病)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传染病(结核病)防治工作。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:
组 长:龚善初
副组长:姚玉平、李桂鑫、刘瑞叶
成 员:邢南亮、曾文利、林秀玲、黄英铭、王烁生、
陈海波、黄新鹏、杨培新、王创锋、陈 磊、
陈文涛、张明武、李镇伟、李宗辉、崔瑞刚、
洪曼丽、李汉潮、邱瑞君、刘少明、孙培明 、
向亚林、江英志、林汉顺、王旭惠、张秋潮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、宣传小组、预防小组、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处。
1.办公室主任:黄新鹏
成 员:吴泽煜
职 责:负责学校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日常工作,提出传染病(结核病)防治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,组织开展传染病(结核病)防治工作督导检查;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结核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;承担传染病(结核病)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;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;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2.宣传小组组长:林秀玲
成 员:欧俊勇
职 责:负责开展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;做好学校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;做好学校有关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措施宣传;及时报道防控工作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,为防控工作提供舆论支持等。
3.预防小组组长:杨旭升
成 员:医务室全体工作人员
职 责:预防小组组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。预防小组负责加强与政府卫生部门的联系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做好防范工作;指导督促全校各单位的卫生消毒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;指导医务室设立传染病(结核病)门诊、观察室、病房,做好对传染病(结核病)病人的排查和对疑似人员的隔离工作;开展传染病(结核病)疫情科学预警、预测、预报等工作。
各系(部、院)应成立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。
三、预防措施
(一)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讲座,并利用校园网络、宣传橱窗、板报、广播等宣传阵地,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,强化师生对于传染病(结核病)可防、可控、可治的认识,丰富卫生保健知识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增强自我保健能力。
(二)完善师生健康体检制度,根据有关规定将传染病(结核病)检查作为新生入学体检、新进教职工入校体检和教职工定期体检的必查项目,纳入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体检档案。
(三)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,开展灭鼠、灭蚊、灭蝇防病工作。必要时,定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、食堂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等场所进行消毒。
(四)加强校内食品卫生监督检查。后勤服务处加强监督管理,定期组织对校区饮用水供水管道、水箱进行清洗消毒,保障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定期组织对校内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督察,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
(五)落实晨检制度,各系(部、院)要做好本单位师生晨检工作,对因病缺课、缺勤学生和教职工实行登记、追踪制度,及时发现、告知学校医务室。医务室配备相关检测设备(如温度计等),方便系(部、院)领用。
(六)如学生或教职工被诊断为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,应按规定立即转诊到市指定医院,或必要时进行隔离治疗。在治愈或排除传染病嫌疑前,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工作。
(七)医务室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,不断提高传染病(结核病)诊疗水平。
四、疫情处理
(一)师生员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,应立即向校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在确诊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学校,并向疾控中心报告。任何人不得缓报、谎报、瞒报疫情。
(二)对医务室无法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,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安排将其转至定点医院作进一步诊断和治疗,并做好相关流调工作。
(三)对被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、物品,由医务室派员指导相关人员作好终末消毒处理。与传染病病人、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,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,并对其进行医学观察。
(四)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的消毒工作,避免发生校内感染造成病情扩散。
(五)一旦在校内发现3例以上(含3例)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传染病(结核病)病人时,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传染病(结核病)聚集性病例疫情,医务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与疾控中心会商后,建议学校启动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。
(六)应急预案启动后,领导小组协助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对疫情进行应急处置。
五、奖励和处罚
传染病(结核病)防控工作应严格执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,实行奖惩制度。对在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,将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对在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,严重失职、渎职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